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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4.8万+套保障性住房要来了!配租对象是这些群体
“十四五”期我市筹建的保障性住房主要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已经开工或建成的住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的,可以适当放宽面积标准,户型面积大的可以按间出租,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此次我市筹建的保障性住房在支持政策上创新力度较大,既支持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又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但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此外,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也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与此同时,我市还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也支持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
编辑/陈静 校对/刘慧 审核/宿富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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